之前一直怀疑我的中国驾照在美国开车会有问题,一直很怕被警察逮到,虽然Suzanna说过,WA的交规也写到了,说只要不是本州的纳税用户,就可以使用外州或者外国的驾照;但毕竟网上也有人说过使用中国驾照,警察不认的情况。在周末的出游的过程中,却真真切切的感受了一下美国警察的执法。
这次是真的被警察逮到了,却出奇的免除了已经到手的罚单。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从Mt. Rainier出来后,走WA-410,相当于中国的省道的性质。一路没车,就想开快点儿。限速35MPH的道路,我开到了60MPH。然后自然前面同样超速(但超得没我多)的车就显得慢多了。我一不做二不休,闪了两下大灯,然后打左灯超车,油门一下踩到底。虽然开着空调,但3.0排量的Ford Taurus还是表现出了很好的加速能力,速度一下增加到80+MPH。开着爽啊~~
超车之后,就发现前面有个View Point,车上的人就商量着停下来看一下。我就在逐渐减速的时候,从后视镜里面看到一辆Ford的truck,闪着蓝色和红色警灯跟着我。我赶紧在View Point的停车场把车停下来,看到警车跟着我也停在了我的后面。看来是铁定跟我的了。
先是嘱咐车上的人,把手放在明处,千万不要开门下车,同时我也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我习惯左手单手开车)。美国警察是佩枪的,擅自行动只会增加麻烦。没有警察允许,擅自下车,警察会认为你具有攻击性,是有权开枪的。过了一会儿,警察跑到我车边,要我打开玻璃。
警察:Sir, 你知道你刚才超车的时候超速了吗?你开到了将近85MPH,这条路的限速是35MPH。(知识普及:1MPH≈1.6km/h)
我:哦?我没注意啊(其实早知道了,只能先装装傻。)
还是说人家警察素质高,摇摇头,根本不理我。
不过话又回来了,我的速度表上明明显示大约80MPH左右。而且,都说了是超车了嘛,自然要快啊。貌似我救了前面几个也在超速的车和摩托,要不是我超速超车,可能被逮到的就是他们了。
警察:请出示一下你的驾照。
我只好给他我的中国驾照。警察看了我的驾照,皱了一下眉头。
警察:你从哪儿来?
我:China
警察: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Yes
警察:这份驾照我完全看不懂。你车的Registration呢?
我:(完全就不知道Registration是什么东西)我的车是租的,我有合同。
把合同递给警察,他还是一脸的疑惑。可合同是英文的啊。(后来知道,Registration是指车的年检证明)
警察:这辆车是以你的名义租的吗?
我:是啊。(合同上不是有我的名字吗?不过他不知道我叫什么,因为驾照上没有英文)
警察:噢~~你的两份资料对我来说完全没意义。你等一下。
然后警察跑到后面的车上,折腾了好久。我们就商量着怎么办,最后还讨论到了是不是应该和警察照张相片。警察拿着一张罚单过来。警察估计也郁闷,没碰到过这种事儿。在询问了我的First Name,Last Name之后,又问:
警察:你的驾照上有什么类似于号码可以标识你的证件的东西吗?
我:有(然后给他指我的驾照号码。)
警察:(警察好像很高兴的样子)This is exactly what I’m looking for.
接下来警察把罚单交给我签字,我看到罚单上写着$235。警察结果签过字的罚单,说了句“Thank you, sir!”,并撕掉一联绿色的单子给我,并告诉我我需要在15天之内,要不邮寄一张支票给法院,要不就去法院去申诉。我又补充的问了几个细节的问题,反正我已经plea guilty了,还是搞清楚写支票的细节吧。
警察:还有问题吗?
我:没了
警察嘱咐了好几句Drive safety后,才转身离开。却被我叫住了。
我:Execuse me, sir.
警察:Yes.
我:Can you take a picture with us?
警察:(警察可能又郁闷了,被开了罚单,还有心情照相)Sure. You got ticket, you got the picture. Come on.
看见警察招呼我们出来,大家迅速跑出车外,站在警车前拍照。警察提议和我单独拍一张,好歹刚被罚235USD。更有甚者,还有人提议让我趴在车上,做被警察逮捕的状~~~和警察单独拍了2张,然后大家一起和警察拍了两张。
一边拍照,警察一边和我们聊天。问我们从哪里来的,中国的什么地方,是Vistor还是什么其他原因。随口聊了几句。警察突然对我说:
警察:Where is the ticket?
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呢)What ticket?
警察解释就是刚刚给我的开的那张罚单。看来有门儿,我倒是指望能少罚点儿。235USD虽然我能承受,但好歹也是不小的一笔钱。
我把ticket拿给警察,警察和他的原始单据合在一起。
警察:Who is in charge?
我:I am.(这帮家伙,到这个时候没人露头了。不过也对,我租的车)
警察:Oh. You are in big trouble.
接下来警察做了一个令我们很吃惊的动作:在单据上划了个大圈,表示删掉全部的内容。然后对我说:
警察:VOID. No ticket.
我:(狂惊喜中)Really?!
警察:It’s Jul. 7, 2007. 777. Lucky day. Enjoy your trip.
全车的人开始欢呼,其实他们可能不知道。即使罚单真的没有撤销,他们也不会承担235USD中的任何一分钱的。但毕竟是好事。
警察在无数次嘱咐Drive Safety之后,上车离开了。我们仍然沉浸在欣喜之中。
在惊喜和惊讶之余,我也想了想
- 中国的驾照在美国,至少在WA,是合法的。(我觉得其实这样很好,既然人家有驾驶能力,为啥还要让人家去交钱换驾照呢?)
- 整个过程中,都在说:Drive Safety。给人的感觉是,警察在关注你的安全,而不是你的罚款。这是整个过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罚不是目的,安全重要。远比某些口头上“罚款不是目的,为的是安全”,实际上罚款还有指标的强不知道多少倍。
最后要说的是,还是不超速的好。想超,就找没人的地方超一下。
Last of the last,看Henry的写的同样事件的说书版,挺不错的:人生又完整了一次
PS:据说按照35MPH超速到85MPH的标准,警察完全可以直接逮捕的,还是挺后怕的。
Update 8/8/2007:刚刚又看了一遍照片,发现警车上写着sheriff。查了一下字典,是“郡治安官,州长”的意思。再去Wiki里面一下,好家伙:
Sheriff is both a political and a legal office held under English common law, Scots law or U.S. common law, or the person who holds such office. The term “sheriff” originates from the older office position of “shire ree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sheriff is generally (but not always) the highest, usually elected, law enforcement officer of a county.